本报讯 记者阎志江 通讯员张洁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遵义中院将在全市法院创新试行“332”人民法庭设置模式。中心人民法庭按3名法官、3名书记员、2名法警或保安的标准配备人员,确保人民法庭在留有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和接访群众的同时,其余人员可以开展巡回审理,以更好的实现司法为民,满足群众诉求。
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夯实基层司法基础,是当前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遵义地域面积广,有14个基层法院,下设70个人民法庭。针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及当前基层法庭人才匮乏、法官断层严重、审判力量不足的实际问题,去年3月,遵义中院院长赵传灵到桐梓法院调研时,提出了“332”人民法庭设置模式的构想,并要求该院松坎法庭率先试行。
按照设置要求,松坎法庭分成三个工作小组,除一个工作组留守法庭外,其他两个工作组分别到辖区的黄莲乡、天平乡、木瓜镇进行矛盾排查、法制宣传和巡回审理,三个工作组轮换工作。
自“332”模式运行以来,各工作小组深入村寨社区开展“征求法庭工作意见,排查社会矛盾纠纷”活动,听取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要求,对走访调查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分析了辖区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形成这些矛盾的主要原因,把矛盾纠纷分为突发性矛盾纠纷、现存矛盾纠纷和萌芽形矛盾纠纷,并提出了紧急解决方法、联合解决方法和及时解决方法。同时建立了村组社区调解网络,聘选了43名村组社区支书为人民调解员,开通法庭交警直通车,建立了法庭派出所紧急案件处理配合机制和治安案件民事赔偿派员参调机制。在矛盾较为集中的村组社区设立了巡回调解室和驻村法官,建立诉前调解室,培训和指导人民调解员,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和尝试委托调解、邀请调解、协助调解相结合的诉调对接方法。
如今,松坎法庭辖区坐堂审案的少了、进村走寨的多了、闹矛盾的少了、咨询问题的多了。因为开通了“法庭交警直通车”,2010年发生在辖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200多件,而进入法庭诉讼的只有少数,明显呈下降趋势。凡松坎交警中队调解矛盾激烈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法庭都派员参与,避免了再次进行诉讼,法庭交警优势互补形成了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合力。辖区派出所在处理治安案件时,法庭派工作小组参与对民事部分调解,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辖区内大幅下降。通过“332”模式的试运行,松坎法庭共收民商事案件284件,调撤率达99%,无上诉案件,无申诉信访案件,服判率达100%,案外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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