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系列报道
贵州 公办园覆盖三分之二乡镇
一、目标与任务
三年新增500所公办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使全省三分之二左右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有公办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59%,初步缓解“入园难”问题。
二、主要举措
(一)加大政府投入。在没有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增的公办幼儿园,省级财政按每所5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各县2011年没有幼儿园建设任务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启动建设的幼儿园项目,省级财政将进行适当补助。各县(市、区、特区)可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部分用于学前教育。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县政府要划出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发展学前教育。省、市、县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按省新出台的编制标准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有计划地扩大招生规模。扶持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开办学前师资班。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将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省每年对1000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三)建立健全幼儿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
三、工程项目
(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省级财政三年投入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新增500所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办中心幼儿园,三年内使全省三分之二左右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有公办幼儿园。(二)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三年内投入600万元培训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形成我省幼儿教育管理骨干和业务骨干队伍。(三)省级示范幼儿园建设工程。三年投入100万元资金用于补助各地争创省级示范幼儿园,三年内增加一批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解读
坚持制度创新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贵州省教育厅厅长 霍健康
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三个亮点:
一是领导重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下发后,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次深入地、县、乡镇幼儿园,专题调研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存在困难和问题、解决的路径和办法等,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多次听取汇报并就解决“入园难”提出明确要求。在领导的重视下,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省、地、县结合本地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以及人口流动的趋势,科学合理编制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及时上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为全国首批出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省级单位之一。
二是制度创新。下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确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为1∶6—1∶8,解决了长期制约幼儿师资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目前,我省幼儿园教职工与在园幼儿之比为1∶31);明确提出各县(市、区、特区)可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部分用于学前教育。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县政府要划出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发展学前教育。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从全省职业院校中遴选了31所具备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学校,从今年起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三是投入增加。2010年以前,我省学前教育省级专项经费每年是100万元。而今年我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增加了1.5亿元,增长150倍。我省经济基础差、底子薄,教育历史欠账多,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巩固“普九”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等任务很重,需要大量的资金,省财政投入如此之巨,实属不易。
9月5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西安市召开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作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她充分肯定了我省的三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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