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3日,在筑召开的“中天城投杯”2012’多彩贵州舞蹈大赛评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多彩贵州舞蹈大赛评委工作条例》、评委规则、评分标准以及新作赛半决赛、决赛打分办法,确保本届舞蹈大赛新作赛在“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下进行。
2012’多彩贵州舞蹈大赛新作赛半决赛、决赛对舞蹈类型进行了准确定位,大赛评审组规定:贵州民族民间舞作品要有较好的创意,独特的形式和精细的编排,在保持民族民间特色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演员表现力强、配合默契,具有较强的个性和艺术感染力,音乐、服装与作品主题协调;贵州原生态舞要富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和鲜明的民族个性,作品具有形态和原本风貌,表演朴实大方、情绪饱满、动作熟练,舞蹈、伴奏、服装与作品主题协调;现、当代舞作品具有独特的构思和特有的表现形式,表演富于激情,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动作流畅,技巧娴熟,能较好地表现作品内涵,演员具有较高的表演素质和较好的肢体控制能力;国际标准舞节目编排合理,具有一定的情节,能较好地表现音乐的情绪和节奏,具备该舞种的基本元素,表演技术动作标准、流畅、协调,配合默契,具有良好的艺术气质和表现力;街舞编排合理,具有一定的情节,具备该舞种的基本元素,动作流畅,体现健康向上的时代风貌,具有较高的综合表演技巧。
根据评委打分,5类舞蹈分列前10位的参赛作品晋级决赛,若第10名出现两位以上参赛作品并列情况,由监审组组织评委投票,得票高的参赛作品进入决赛。决赛参赛作品现场表演最高分为99.50分,参赛作品表演者代表以“我爱多彩贵州”为主题的展示最高分为0.50分,两项相加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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